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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释考验期满后发现考验期内犯新罪,具体如何数罪并罚

文章来源:未知;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4-12-23 12:13; 浏览量:

如果你在假释期间又干违法事了,那就得注意啦!哪怕是在假释即将结束的那段时间里干了坏事,都必须马上取消假释资格,把剩下的刑期给补上,然后再算上你新做下的那些错事儿。

这就是所谓的"撤销假释,继续执行刑罚,并对新罪进行追究,刑罚合并执行"。

对于那些已经获得假释的人来说,只要他们在假释期间不再犯下需要坐牢超过一定年限的罪行,那么之前的刑期就算是执行完了。

但是,如果他们再次触犯法律,那么假释就会被取消,之前还没执行完的刑期要和新的罪行一起算总账。

至于假释考验期的长短,主要看你被判的是有期徒刑还是无期徒刑

如果是有期徒刑的话,考验期就是你还没执行完的刑期;而如果是无期徒刑的话,考验期就是整整10年哦。

这个考验期是从你正式开始假释那天开始算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六条【假释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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