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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未知;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5-08-13 11:15; 浏览量:
检察院不会直接没收财产,没收财产属于刑罚附加刑,由法院判决。案件从检察院到法院宣判的时间,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
一般而言,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后,法院会在受理后两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刑事诉讼法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若案件存在补充侦查情况,检察院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此外,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所以,从检察院提起公诉到法院作出没收财产等判决的时间,会受案件复杂程度、是否补充侦查、是否改变管辖等多种因素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