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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警情通报属于什么违法行为?

文章来源:未知;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5-08-04 12:13; 浏览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明确指出,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这是因为虚假警情通报极易误导公众认知,破坏社会原本的安定秩序。

  而当虚假警情通报行为情节严重,达到刑法规定的入罪标准时,便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若虚假警情通报引发了大规模社会混乱,致使公共资源严重浪费,如因一则虚假的重大灾害警情通报,大量救援力量被调配到虚假地点,导致真正受灾地区无法及时获得支援,这种情况就属于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发布者必将面临刑事法律的严惩。虚假警情通报的法律后果分为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两类。

  1. 行政处罚后果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公安机关可对虚假警情通报的发布者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如主动删除信息、消除影响等),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

  此外,根据《网络安全法》第十二条,网络运营者若未及时采取删除、屏蔽等措施制止虚假警情通报传播,可能被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

  2. 刑事处罚后果

  若虚假警情通报构成犯罪,需承担《刑法》规定的刑罚: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如引发群体性事件、重大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等),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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