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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期徒刑六个月属于累犯吗

文章来源:未知;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5-01-16 09:14; 浏览量:

一、有期徒刑六个月属于累犯吗

判定有期徒刑六个月的行为者是否属于累犯,这取决于具体的案件情况。累犯是指那些曾遭受过刑事处罚的罪犯,他们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被赦免之后的五年之内再度触犯了应处以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行为。

如果这个人在有期徒刑执行完毕或者被赦免之后的五年之内再次实施了犯罪行为,并且新的犯罪行为应该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那么他就构成了累犯。但是,如果这个人是初次犯罪,或者他的刑罚已经执行完毕或者被赦免超过了五年,然后才再次犯罪,那么他就不符合累犯的定义。在进行累犯的判断过程中,我们需要综合考虑犯罪人之前犯罪的时间、刑罚执行的状况以及新罪行的严重性等多方面的因素。

累犯往往会面临更为严厉的法律制裁,其中包括加重处罚和限制减刑等措施。

刑法》第六十五条【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六条【特别累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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