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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纵制售伪劣商品涉及什么罪名

文章来源:未知;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4-11-05 09:56; 浏览量:

一、放纵制售伪劣商品涉及什么罪名

  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

  《刑法》第四百一十四条

  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负有追究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履行法律规定的追究职责,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的立案标准

  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的立案标准:

  1.放纵制售假药,有毒、有害食品犯罪行为的;

  2.放纵依法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的;

  3.其他法定情形。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外执行】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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