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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未知;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3-10-27 10:25; 浏览量:
二审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二审开庭后,民事诉讼对判决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刑事诉讼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二审判决书一般是以判决宣告之日为生效之日,如果没有宣判的,以送达之日为生效时间。找法网提醒您,由于宣判的形式不同,从而也导致了生效的实际时间存在多种可能,假如说是开庭宣判的,那么宣判的时间是唯一的,没有什么好争议;但实践中往往是没有开庭的宣判,就是让当事人或者代理人签署一下宣判笔录,这时候原被告双方就很有可能是有先后的,而不一定会在同一天签署,这时候应该以最后签署的一方签署之日为生效的时间。
二审开庭后可以撤诉的。当事人和解可以在二审判决作出之前撤回起诉。撤回起诉是原告由于某种原因取消了诉讼,以后还可以就原告的事由再行起诉。上诉是第一审结束后,当事人不服在规定的时间内再行上诉的权利,一般在15天以内,如果放弃上诉权,表示对法院的判决没有异议,法院就可以执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