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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处理在行诉法实施前的行政行为起诉?

文章来源:未知;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3-09-25 09:39; 浏览量:

第一种观点主张以超过起诉期限为由驳回起诉,是基于“最高法《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一条: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诉权或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知道或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这一规定。本案中翁强伟是1989年3月获得乡政府批准的《建房用地批准书》,同年5月动工,在其动工时生产组已进行阻止,从那时起生产组就已经知道乡政府对翁强伟作出的土地行政许可的内容,因而生产组的起诉期限应当是从1989年5月份起计2年,生产组在2012年才提起诉讼已经超过起诉期限,法院不予受理,现在法院已经受理,那么就应当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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