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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追诉时效如何计算

文章来源:未知;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4-08-29 09:52; 浏览量:

一、刑法追诉时效如何计算

刑法追诉时效规定:

根据我国刑法,追诉时效的期限是根据各种犯罪法定刑的轻重,分别规定长短不一的追诉时效期限: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5年;

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期限为10年;

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5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20年。

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仍然可以追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二、刑法追诉时效量刑幅度

(1)若法定最高刑期未超过五年的有期徒刑,自犯罪行为发生之日起,历经五年之后,依法不得在进行追责。

(2)对于法定最高刑期在五年至十年间的罪犯,自犯罪行为发生之日起,满十年后不再对其进行追诉。

(3)对于法定最高刑期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自犯罪行为发生之日起,需历经十五年方可不再追诉。

(4)至于犯有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或死刑的罪犯,则应该自犯罪行为发生之日起,历经二十年后:若仍然认定需要追究刑事责任,须经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提请并获得核准后方能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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