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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未知;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3-04-07 10:48; 浏览量:
一、驱逐出境的量刑适用范围是什么
1、驱逐出境只适用于不具有中国国籍的,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外国公民和无国籍公民。
2、驱逐出境针对那些犯罪情节比较轻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针对那些犯罪性质比较严重、判处了主刑或者其他附加刑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3、法律依据:《刑法》
第三十五条,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第十三条,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二、驱逐出境应如何适用
1、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2、由于驱逐出境既可以独立适用也可以附加适用,故符合附加刑的基本特征;
3、由于驱逐出境仅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包括具有外国国籍与无国籍的人),故是一种特殊的附加刑。
4、由于刑法中的驱逐出境是附加刑,故其规定的由公安机关决定、适用于违反出入境管理法的外国人、作为行政处罚的驱逐出境具有本质区别。
5、我国是一个独立的主权国家,在我国境内的外国人必须遵守我国法律,不得违反我国刑法实施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