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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死刑案件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文章来源:鑫霆律师;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2-04-16 10:04; 浏览量:

 一、关于死刑案件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死刑案件综合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被告人、被害人的基本情况。被告人有前科或者曾受过行政处罚的,应当写明;

  (二)案件的由来和审理经过。案件曾经发回重新审判的,应当写明发回重新审判的原因、时间、案号等;

  (三)案件侦破情况。通过技术侦查措施抓获被告人、侦破案件,以及与自首、立功认定有关的情况,应当写明;

  (四)第一审审理情况。包括控辩双方意见,第一审认定的犯罪事实,合议庭和审判委员会意见;

  (五)第二审审理或者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情况。包括上诉理由、检察机关意见,第二审审理或者高级人民法院复核认定的事实,证据采信情况及理由,控辩双方意见及采纳情况;

  (六)需要说明的问题。包括共同犯罪案件中另案处理的同案犯的定罪量刑情况,案件有无重大社会影响,以及当事人的反应等情况;

  (七)处理意见。写明合议庭和审判委员会的意见。

 

 

  二、什么是死刑

  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生命刑。是世界上最古老的刑罚之一,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

  死刑是刑法学中的重要概念之一,也作为一种刑罚普遍存在于各国刑法体系中。因为生命的宝贵性和不可再生性,死刑成为刑罚体系中最为严厉的刑罚方法,故又被称为极刑。

  三、死刑的特点

  惩罚性: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剥夺一个犯人生命的刑罚。

  威慑性:威慑和教育有犯罪企图者。

  安抚性:安抚受害者遗族。

  针对性:现代的死刑一般针对罪大恶极、严重危害他人和社会安全的犯罪分子。

  维护性: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以及人类伦理道德底线等。

  残酷性:最古老也是最严厉的刑罚。

  阶级性: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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