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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什么罪被判死刑

文章来源:鑫霆律师;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2-04-16 10:04; 浏览量:

一、都是什么罪被判死刑

  判处死刑的罪要结合犯罪具体情节来看。 我国现行刑法对死刑的罪名共有68种,死刑,是严格控制的,他只适用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所谓“罪行极其严重”,是指对国家和人民的危害极其严重和情节特别恶劣,即使是这样,如果不是必须判决死刑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决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因此,要判处死刑的,在刑法分则规定的具体犯罪行为法定情节上都有“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造成严重后果、致人重伤、死亡、损失特别严重”等规定。

  死刑不适用下列罪犯:1、未成年人; 2、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 死刑由中级人民法院判决。 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死刑外,其他由高级人民法院或者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的死亡案件,都必须按规定的程序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对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死刑的执行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下达死刑执行命令,由判决死刑的人民法院执行死刑。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期间,从判决之日起计算,期满减为有期徒刑的,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计算。

 

 

  二、死刑是怎么执行的

  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应当予以减刑,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由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

  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

  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

  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还应当通知罪犯家属。

  三、死刑是枪决吗

  目前,世界上采用的方式有枪决、绞刑、斩刑、电刑、毒刑五种。其中枪决和绞刑是最流行的。这五种方式各有优劣:

  枪决:致死速度快,只要求执行人枪法准,执行部位集中头部或心脏,死刑犯被枪毙后,状况很惨且重要器官可能损坏。

  绞刑:致死时间较长些,但可保存尸体,尸体医用价值高,执行成本低。

  斩刑:致死速度快,但行刑残酷,死刑犯痛苦不堪,除了几个国家,其他国家都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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