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国家的安全行为有哪些_广州刑事律师_佛山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_减刑_缓刑_无罪_看守所会见

广州刑事律师_佛山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_减刑_缓刑_无罪_看守所会见

HOTLINE

13631331686,13822188267

咨询热线:
13631331686,13822188267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1号新裕大厦25层A座
020-8730 6299
13631331686,13822188267
危害公共安全犯罪

危害国家的安全行为有哪些

文章来源:鑫霆律师;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2-03-25 06:24; 浏览量:

一、危害国家的安全行为有哪些

  1、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如台独分子一直没有放弃“两个中国”的梦想,达赖喇嘛也在境外成立了流亡政府,东突厥势力也在国内大搞破坏、谋杀、爆炸等活动。

  2、参加境外各种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或代理人的任务的行为。无论行为人是否接受了间谍组织的任务,是否进行了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情报或其他破坏活动,只要参加了间谍组织,即构成了间谍犯罪。未参加间谍组织,却接受了间谍组织或其代理人的任务,也不管其任务实现与否,不影响间谍犯罪的成立。

  3、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行为。一般指在未参加间谍组织,也没接受其代理人任务的情况下,主动为间谍机构窃取、刺探、收买、提供情报。不管情报是否到了间谍手中,都不影响间谍犯罪的成立,就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4、策动、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或者将防地设施、武器装备交付他国或敌方的行为。

  5、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破坏活动的行为。

  (1)组织、策划或者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的恐怖活动的;

  (2)捏造、歪曲事实,发表、散布文字或者言论,或者制作、传播音像制品,危害国家安全的;

  (3)利用设立社会团体或者企业、事业组织,进行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利用宗教进行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制造民族纠纷,煽动民族分裂,危害国家安全的;

  (6)境外个人违反有关规定,不听劝阻,擅自会见境内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或者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重大嫌疑的人员的。

危害国家的安全行为有哪些

  二、危害国家安全罪包括哪些罪名

  危害国家安全罪都包括:背叛国家罪、分裂国家罪、煽动分裂国家罪、武装叛乱、暴乱罪、颠覆国家政权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投敌叛变罪、叛逃罪、间谍罪、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资敌罪。

  上述12个罪名可分为3类:

  (一)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罪。包括前7个罪名。

  (二)叛变、叛逃罪。包括投敌叛变罪、叛逃罪2个罪名。

【返回列表页】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1号新裕大厦25层A座     座机:020-8730 6299    手机:13631331686,13822188267
版权所有::Copyright @ 2011-202022 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魔贝技术    ICP备案编号: 粤ICP备180562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