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犯罪处罚会加重吗_广州刑事律师_佛山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_减刑_缓刑_无罪_看守所会见

广州刑事律师_佛山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_减刑_缓刑_无罪_看守所会见

HOTLINE

13631331686,13822188267

咨询热线:
13631331686,13822188267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1号新裕大厦25层A座
020-8730 6299
13631331686,13822188267
人身犯罪

当前位置:主页 > 业务领域 > 人身犯罪 >

共同犯罪处罚会加重吗

文章来源:鑫霆律师;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2-03-09 20:21; 浏览量:

一、共同犯罪会加重处罚吗

  (一)根据《刑法》第26条第3款的规定,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不仅对自己实施的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而且要对其他成员实施的犯罪负刑事责任。

  (二)对于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三)对于教唆犯,根据我国《刑法》第29条的规定,确定教唆犯的刑事责任应当注意以下三点:

  1、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

  2、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3、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四)对于从犯,刑法第27条第2款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即根据从犯参与犯罪的性质、情节及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等具体情况,或者从轻处罚,或者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五)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由于胁从犯是被胁迫而参加的,从主观上不是完全出于自愿或者自觉,从客观上说胁从犯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也比较小,是共同犯罪中社会危害性最小的共同犯罪人。

共同犯罪处罚

  二、共同犯罪的处罚是一样的吗

  共同犯罪的处罚是不一样的,一般按照其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一)主犯的处罚,根据《刑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主犯的刑事责任可分两种情形:一是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二是对其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返回列表页】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1号新裕大厦25层A座     座机:020-8730 6299    手机:13631331686,13822188267
版权所有::Copyright @ 2011-202022 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魔贝技术    ICP备案编号: 粤ICP备180562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