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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广州刑事律师; 作者:彭律师; 时间:2020-03-24 14:25; 浏览量:
疫情还没有完全结束,很多防疫工作人员在进行防疫工作的时候也会遇到有人不配合。近日一防疫人员与一男子发生冲突,该男子殴打防疫人员致死。那么防疫人员被殴打致死,故意伤人如何处罚?下面就由广州刑事律师为你介绍相关的内容。
3月23日,据山东省泰安市公安局岱岳区分局官方微博消息,泰安一农贸市场内发生一起殴打工作人员事件。据悉,被殴打的工作人员已死亡。目前,打人者已被控制。
如何处罚:
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故意伤害致一人死亡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1、犯故意伤害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3、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1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主要特征是:
(1)犯罪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故意伤害自己身体健康的,一般不构成犯罪。但自伤行为损害了社会利益而触犯了其他刑法条文的,则构成犯罪。
(2)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损害他人的身体健康主要指损害人体组织的完整或者破坏人体器官的正常功能。伤害行为的手段是多种多样的,但不论使用何种手段,伤害他人身体的,均属伤害行为。
犯罪手段的不同,只是量刑的情节之一,不是本罪构成的要件。伤害的结果,可能是轻伤或重伤,也可能是致人死亡。
一般殴打行为只是给他人造成暂时性的肉体疼痛,或使他人神经受到轻微刺激,但没有破坏他人人体组织的完整性和人体器官的正常机能,故不构成犯罪。
值得注意的是,有些殴打行为表面上给他人身体造成了一定的损害,但显著轻微,即按《人体轻伤鉴定标准》不构成轻伤的,不能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因此,在区分故意伤害与一般殴打时,既要考虑行为是否给人体组织及器官机能造成了损害,又要考察损害的程度。
以上就是广州刑事律师为您介绍防疫人员被殴打致死,故意伤人如何处罚的相关内容,故意伤人是要受处罚的,严重的致人死亡还需要接受刑罚处罚。在此小编建议大家要积极的配合防疫人员的工作,若发生纠纷要采用合理的办法解决,不可暴力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