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扰乱公共秩序类犯罪

文章来源:鑫霆律师;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2-01-14 11:05; 浏览量: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为防治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而采取的防疫、检疫、强制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的,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涉嫌犯“妨害公务罪”,最高可判刑三年。

 

11.编造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有关的虚假、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此类虚假、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的规定,涉嫌犯“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最高可判刑十五年。

 

12.在预防、控制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信息,在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他人在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涉嫌犯“寻衅滋事罪”,最高可判刑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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