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有期徒刑追诉期是怎么计算的?_广州刑事律师_佛山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_减刑_缓刑_无罪_看守所会见

广州刑事律师_佛山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_减刑_缓刑_无罪_看守所会见

HOTLINE

13631331686,13822188267

咨询热线:
13631331686,13822188267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1号新裕大厦25层A座
020-8730 6299
13631331686,13822188267
强制措施

当前位置:主页 > 业务领域 > 强制措施 >

十年有期徒刑追诉期是怎么计算的?

文章来源:广州刑事律师; 作者:黄律师; 时间:2020-04-02 14:17; 浏览量:

  法律上规定的追诉期是是追诉时效,指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关于十年有期徒刑追诉期是怎么计算的。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解析这一相关方面问题,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问题的话,欢迎到鑫霆广州刑事律师找相关专业的律师进行专业领域的问题解析。

  一、十年有期徒刑追诉期是怎么计算的

  我国《刑法》中的时效,是追诉时效,指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在此期限内,司法机关有权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

  追诉期限的具体规定为: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期限为5年。

  (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期限为10年。

  (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期限为15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期限为20年

  (5)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十年有期徒刑追诉期是怎么计算的

  二、刑事立案管辖有哪些规定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刑事管辖是指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等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划分以及审判机关系统内部在审理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划分。一般将管辖划分为立案管辖和审判管辖。今天我们主要说一说立案管辖的原则。立案管辖,又称职能管辖或部门管辖,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各自直接受理刑事案件的职权范围,也就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之间,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范围上的权限划分。立案管辖所要解决的是哪类刑事案件应当由公安司法机关中的哪一个机关立案受理的问题。具体来说,刑事立案管辖要遵循以下原则:(一)有利于准确及时查明案件事实,保证案件质量,实现《刑事诉讼法》的任务;(二)合理分工,充分发挥各司法机关的职能作用和司法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便于诉讼参与人参与诉讼活动;(四)既要分工明确,又要留有余地,做到原则性灵活性相结合。

  三、刑事处罚的强制措施有哪些

  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进行限制或者剥夺的各种强制性方法。刑事强制措施是预防性的,而不是惩戒性的,也是一种临时性措施,可能根据案件的进展情况予以变更或解除。我国的刑事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五种。

  以上便是鑫霆广州刑事律师为您整理的有关有十年有期徒刑追诉期是怎么计算的的内容,由此您可以知道这个追诉期是15年的法定规定。如果您还有什么疑惑的话,欢迎到鑫霆网找相关专业的律师进行专业领域的问题解析。当然,鑫霆刑事网的专业律师团队一定会给您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

【返回列表页】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1号新裕大厦25层A座     座机:020-8730 6299    手机:13631331686,13822188267
版权所有::Copyright @ 2011-202022 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魔贝技术    ICP备案编号: 粤ICP备180562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