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期徒刑假释考验期满后发现新罪怎么判?_广州刑事律师_佛山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_减刑_缓刑_无罪_看守所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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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期徒刑假释考验期满后发现新罪怎么判?

文章来源:广州刑事律师; 作者:黄律师; 时间:2020-04-02 14:15; 浏览量:

  人们常说“知错就改善莫大焉”,对于犯罪分子来说也一样。每个人都有可能因为一时的冲动而犯下错误,因此我国法律对于符合假释条件的犯罪分子可以准予假释,但公安机关仍需对其监视。那么有期徒刑假释考验期满后发现新罪怎么判?下文鑫霆广州刑事律师为您整理了一些相关资料,以供参考。

  一、有期徒刑假释考验期满后发现新罪怎么判?

  在假释考验期满后,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又犯新罪,如尚未超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仍应撤销假释,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判处的刑罚进行数罪并罚。

  

有期徒刑假释考验期满后发现新罪怎么判

  二、假释考验期的相关规定

  刑法第83条规定的假释考验期:“被判有期徒刑的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被判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为十年,假释考验期从假释之日起计算。”“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13年以上,才可以适用假释。”可见,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肯定低于总刑期的二分之一;

  《刑法》第八十五条规定: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

  三、假释期间犯新罪会被撤销假释吗?

  假释的撤销,是指获得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又犯新罪或者被查出前罪宣判前有漏罪没有宣判,或者在假释考验期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机关的相关规定,被人民法院裁定收监执行刑罚的执法活动。刑法规定获假释的犯罪分子具有下列法定情形之一,撤销假释:

  1、在假释考验期内又犯新罪,无论所犯新罪的性质和形式,也无论所犯罪行会被判处何种刑罚,都应当撤销假释,对所犯新罪进行判决,并把前罪未执行完毕的刑期和新罪判决的刑期,按总和刑期以下数罪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数罪的刑期并罚。

  2、获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满后才被发现所犯新罪,如果发现的新罪是在追诉时效内的,也要撤销假释,按第一条的规定处罚;

  3、获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发现有在前罪判决之后没有判决的漏罪,并且没有超过追诉时效,不论其漏罪的性质,应判何种刑罚,都要撤销假释,把前后两罪所判刑罚合并,在总和刑期以下,最高刑期以上决定执行数罪并罚的刑期。

  以上就是鑫霆广州刑事律师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有期徒刑假释考验期满后发现新罪怎么判的相关资料。在假释期间不仅不知悔改,还实施了其他新罪行的,犯罪性质尤为恶劣。在假释考验期间再犯新罪,应立即撤销假释。如果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鑫霆网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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