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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未知;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4-09-13 09:40; 浏览量:
公安机关在收到取保候审的申请并决定同意变更强制措施后,会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紧接着办理其他必要的放人手续。
这一过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应在三日以内完成决定,并随即执行。因此,取保候审担保人签完字后,理论上应当很快便能完成放人手续,但具体时间还需考虑实际操作中的具体情况。
关于取保候审的办理时间,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及相关司法实践,取保候审的办理时间是在法院判决生效之前的任何时间都可以办理的。
这意味着,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等各个诉讼阶段,只要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都有权申请取保候审,并且相关机关应在收到申请后的三日内作出决定。
这一规定体现了法律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权的尊重与保障。
取保候审的条件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或者怀孕、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这些条件共同构成了取保候审的适用范围。至于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