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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未知;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3-10-24 10:01; 浏览量:
刑事案件开庭是可被公众观看的,公开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对社会公开,允许群众旁听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审理。刑事案件实行公开审判制度,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和宣告判决都应当向社会公开。
但是四类案件存在不公开审理的情况: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被告为未成年人的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经申请可以不公开审理。
刑事案件有传票。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的刑事案件,在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送达传票、通知书和其他诉讼文件应当交给收件人本人;如果本人不在,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属或者所在单位的负责人员代收。
收件人本人或者代收人拒绝接收或者拒绝签名、盖章的时候,送达人可以邀请他的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到场,说明情况,把文件留在他的住处,在送达证上记明拒绝的事由、送达的日期,由送达人签名,即认为已经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