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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参加绑架算什么罪

文章来源:鑫霆律师;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1-12-21 10:42; 浏览量:

  一、没有参加绑架算什么罪

  要看处于那个阶段,具体实施了那些行为,根据具体的情节来确认是否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二、绑架罪量刑的标准

  绑架罪,是指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该罪属于我国《刑法》规定的相对较重的罪名之一,以勒索钱财为目的绑架他人,或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情节较轻的,也就是未造成严重后果、主动释放被绑架人、未造成被绑架人人身伤害、勒索赎金较小等情节,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绑架又杀害被绑架人,也就是“撕票”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三、绑架罪和非法拘禁罪区别包括哪些

  (一)在犯罪构成上,绑架罪的构成不仅要求有非法剥夺人身自由的行为,而且要求有勒索财物或满足行为人不法要求的目的以及与此相应的勒财或提出不法要求的实行行为。而非法拘禁罪仅要求行为人具有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目的。

  (二)在主观上,表现为行为人主观犯意的目的和故意的内容不同。绑架罪的主观动机是勒索钱财或其他非法利益,绑架扣押人质只是实现主观目的手段,而非法拘禁罪主观意图就是为了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

  (三)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被害人人身自由限制性程度不同,使用方式方法(手段)也有差异。在绑架案中,行为人一般都采取超强度的暴力等手段,致使被害人不能反抗,无法反抗和不敢反抗,一般在被害人掳离住所置于偏僻荒野之处,给被害人的心理造成极大恐慌。而非法拘禁罪一般表现为行为人低强度限制人身自由。

  (四)在案件发生的因果关系上,前者表现为行为人和被害人之间一般没有恩怨和其他往来,行为人的目的就是通过绑架的实施达到勒索钱财的目的,或通过扣押人质获取其他非法利益,而后者较多的表现为行为人与被害人之间因纠纷和其他利害关系而产生,在案发的起因上,被害人往往有过错。此外两者在责任主体的要求上和量刑上都存在很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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