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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鑫霆律师;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1-10-28 11:31; 浏览量:
1、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防卫过当。具体来说:
(1)防卫人明知自己的防卫行为会明显超过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而造成重大损害,为了达到正当防卫目的而放任这种重大损害发生的,是间接故意的防卫过当。
(2)防卫人知道自己的防卫行为可能明显超过了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但轻信这种重大损害不会发生,是过于自信过失的防卫过当。
(3)防卫人应当知道自己的行为明显超过了正当防卫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至发生重大损害的,是忽视大意的过失。
2、对于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由于这些不法侵害行为性质严重,且强度大,情况紧急,因此,采取正当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所谓“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是指与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类似的暴力犯罪,如在人群中实施爆炸犯罪等。
一、防卫过当构成:
1.一般在造成不法侵害人重伤或者死亡时,才可能存在防卫过当;
2.仅造成轻伤的,不构成防卫过当。
二、对于防卫过当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1.通说认为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只能是过失或间接故意,与故意犯罪相比主观恶性要小得多;
2.防卫过当本意在于制止不法侵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其社会危害性明显较小。
三、防卫过当从宽处罚幅度:一般认为应当综合考虑不法侵害的性质、防卫所保护的权益性质、防卫过当的程度、防卫的起因及罪过形式等情况确定减轻处罚的幅度,或者依法免除处罚。
1.不法侵害的性质:不法侵害为一般暴力犯罪的,其从宽幅度应大于不法侵害为违法行为的情形。
2.防卫所保护的权益性质:
A.凡保护国家、公共利益和人身权利等重大权益而构成防卫过当的,一般可以较大幅度地减轻处罚,甚至考虑免除处罚;
B.对于保护一般财产权利或者其他轻微权益的,可给予较小幅度的减轻处罚。
3.防卫过当的程度:
A.防卫过当程度大小主要通过侵害强度与防卫强度、侵害法益与保护法益指教的大小比较来判断;
B.过当程度的大小与量刑从宽幅度的大小比例成反比,过当程度越大,减轻处罚的幅度越小。
4.防卫的起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