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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犯罪减刑吗

文章来源:未知;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4-06-28 10:13; 浏览量:

一、精神病犯罪减刑

若衡量精神病患者针对他人的危害行为所承担的刑事责任及相应程度,这无疑是以法律判例作为判断依据,关键取决于一个核心因素,那就是患者能否对自身行为有清晰的识别和控制能力及其程度如何。

具体内容如下:

1.当精神病患者无法清晰地识别或是无法有效控制自我行为而导致产生不良后果时,他们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需由其亲属或监护人严格对其实施看管与医疗干预;面对严重情况时,政府可能需要实施强制性医疗措施。

2.对于处于发作间隙且精神状态正常的精神病人而言,如果他们在此时实施了犯罪行为,便必须为其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3.对于那些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失去了对自身行为的识别或控制能力,但未完全丧失这些能力的精神病人而言,如果他们进行了犯罪活动,那么他们同样必须承担刑事责任。

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对于此类病例给予从轻微或特定减免刑罚的宽待处理。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

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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