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TLINE
13631331686,13822188267咨询热线:
13631331686,13822188267
文章来源:未知;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4-06-25 09:55; 浏览量:
对于首次触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收益罪名的罪犯,关于量刑标准必须依据具体的犯罪情节进行细致地评估,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行为人若明知系犯罪所得及其衍生的收益,仍进行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采用其他方式掩饰、隐瞒的,应当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同时还需处以罚金;其次,如果情节较为严重,则应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最后,如果涉及到单位犯罪,则应对该单位处以罚金,同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按照上述条款进行相应的处罚。
《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关于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定罪处罚:
(一)一年内曾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受过行政处罚,又实施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的;
(二)掩饰、隐瞒的犯罪所得系电力设备、交通设施、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军事设施或者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
(三)掩饰、隐瞒行为致使上游犯罪无法及时查处,并造成公私财物损失无法挽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