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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立案标准以及故意毁坏他人财物一万以上判多久

文章来源:鑫霆律师;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2-07-27 07:26; 浏览量:

一、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立案标准

  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立案标准如下: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2.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3.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故意毁坏他人财物一万以上判多久

  故意毁坏财物罪一万元的量刑标准是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犯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毁坏个人财物,导致他人精神失常的;破坏生产、经营设备设施,造成停产或经营停止,引起重大损失;破坏手段极其恶劣的;等等。

  《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三十三条【故意毁坏财物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三、故意毁坏财物罪数额标准

  由于我国刑法对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数额未作出明确界定,因此各地在实施中的标准也不太相同,福建省在对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的认定中,“数额较大”一般为一万元以上不满五万元;“数额巨大”为五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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