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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鑫霆律师;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2-01-27 08:51; 浏览量:
《刑事诉讼法》规定侦查人员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被害人,还分别规定了如何制作讯问笔录、询问笔录。《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律师的会见权,但是没有规定律师会见要制作会见笔录,更没有规定律师会见要如何制作会见笔录。
《刑事诉讼法》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证据的载体主要是讯问笔录,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证据的载体主要是询问笔录,其中没有会见笔录。
讯问笔录、询问笔录是侦查人员在审讯、调查取证的时候做的,记录的是讯问、询问的过程和内容。律师如果需要记录会见的过程和内容,该怎么办呢?法律没有规定。在实践中,大概或者也许只能是制作会见笔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