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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犯罪减刑情节

文章来源:未知;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4-09-18 09:35; 浏览量:

一、未成年人犯罪减刑情节

1、实施犯罪行为的时候,犯罪嫌疑人是未成年人的,如果已经年满十四周岁的,依据案情减轻、从轻或者免于处罚。

2、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七条,【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预备犯,未遂犯与中止犯的区别是什么

1、预备犯、未遂犯与中止犯的主要区别在于三者的犯罪程度或进程和主观状态不同:

2、预备犯是指只是为犯罪准备了工具或创造条件,但具体的犯罪行为还没有实施,也就是尚在犯罪的前期准备阶段。

3、未遂犯是指行为人已经实施了全部的犯罪行为,但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没有达到犯罪目的。

4、中止犯是指在犯罪实施过程中,行为人主动放弃继续犯罪,致使没有达到犯罪目的,或者犯罪已经实施完毕,但行为人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中止犯在主观上应该具有不希望犯罪结果发生的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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