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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释和减刑有哪些不同减刑的适用条件是哪些

文章来源:未知;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4-02-23 12:37; 浏览量:

一、假释和减刑有哪些不同减刑的适用条件是哪些

1、 假释和减刑的不同是:假释只能适用一次,而且附有考验期和必须遵守的条件;减刑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多次适用。减刑的适用条件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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