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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废物罪立案标准是什么?走私废物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文章来源:未知;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3-09-20 10:30; 浏览量:

 逃避海关监管,走私国家禁止进口的废物或者国家限制进口的可用作原料的废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

  (1)走私国家禁止进口的非危险性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分别或者合计达到一吨以上不满五吨的;

  (2)走私国家禁止进口的非危险性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分别或者合计达到五吨以上不满二十五吨的;

  (3)未经许可,走私国家限制进口的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分别或者合计达到二十吨以上不满一百吨的;

  (4)走私国家禁止进口的废物并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我国刑法规定,犯走私废物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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