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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未知;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5-06-13 09:47; 浏览量:
一、公安机关侦查阶段律师工作有哪些
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律师工作包含多方面。其一,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让其清楚自身权利义务,比如聘请律师的权利。其二,能代理申诉、控告,若察觉侦查机关有违法取证等行为,可代其申诉、控告。其三,可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像申请取保候审等,保障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其四,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案件情况,转达家属关切,给予心理支持。其五,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罪名及案件情况,为后续辩护工作铺垫,依法维护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
二、公安机关侦查阶段律师会见权如何保障
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保障律师会见权可从以下方面着手:
明确法律依据:依据《刑事诉讼法》,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排除不当限制:除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外,其他案件不应设置额外会见障碍。
监督与救济:若律师会见权受侵犯,可向该办案机关对应的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诉、控告,检察院应及时审查处理,保障律师合法权利。
三、公安机关侦查阶段律师权利保障有哪些
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律师享有多项权利保障:
1.会见通信权: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可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且看守所应及时安排,至迟不超48小时。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侦查期间律师会见需经侦查机关许可。
2.了解案情权:律师可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