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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有追溯期吗

文章来源:未知;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5-06-13 09:43; 浏览量:

一、寻衅滋事追溯期

1.寻衅滋事有追溯期,追诉时效是追究犯罪分子刑事责任有效期限

刑法》规定不同法定刑对应不同追诉时效,如不满五年有期徒刑为五年等。

2.寻衅滋事罪法定刑一般在五年以下等,其追诉时效为五年。

追诉时效期限内,司法机关可追究刑事责任,超过则一般不追究。

3.若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这确保了追诉的严谨性和公正性。一般情况下,寻衅滋事行为过了追诉期就不再追责。

追诉期限依据法定最高刑而定。根据《刑法》,寻衅滋事罪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法定最高刑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期限是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期限是十年。

但存在特殊情况,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不予立案的,也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三、寻衅滋事犯罪过了多久不再追诉

寻衅滋事罪的追诉时效需根据可能判处的法定最高刑确定。依据《刑法》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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