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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系统最大经济犯罪案开庭 犯罪手段简单之极

文章来源:未知;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5-04-18 09:33; 浏览量:

 《规定》还要求,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可以直接将执行款交付申请执行人,或者划至申请执行人账户;但对于有争议、需要再分配或者其他情况,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先存入执行款专户的,应当先行划进执行款专户。付款人向人民法院交付现金或者票据的,人民法院必须出具收款凭据,对于执行人员直接代收现金或者票据的,必须有不少于两名执行人员在场,即时向付款人出具收据,将收款情况记入笔录并由付款人签名。执行款到账后,人民法院应当在一个月内核算执行费用和执行款,并及时通知申请执行人办理领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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