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刑事案件可以提起公益诉讼_广州刑事律师_佛山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_减刑_缓刑_无罪_看守所会见

广州刑事律师_佛山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_减刑_缓刑_无罪_看守所会见

HOTLINE

13631331686,13822188267
法律常识

咨询热线:
13631331686,13822188267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1号新裕大厦25层A座
020-8730 6299
13631331686,13822188267
法律常识

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常识 >

哪些刑事案件可以提起公益诉讼

文章来源:未知;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5-04-11 10:06; 浏览量:

一、哪些刑事案件可以提起公益诉讼

  可以提起公益诉讼的刑事案件为污染环境以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案件。

  1.可以提起公益诉讼的案件主要涉及“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2.这里有两层意思需要明确:

  (1)只有当这些行为真正损害到了公共利益时,才可以基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目的提起公益诉讼。

  (2)公益诉讼的适用范围并非仅限于这两类案件,而是可以根据实践的发展稳步拓展。

  二、公益诉讼的起诉主体是谁

  公益诉讼的起诉主体,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

  1.只要“有关组织”与起诉事项有一定的关联,就有可能成为公益诉讼的起诉主体。

  2.至于“法律规定的机关”,则是指那些有明确法律依据,且其职能包括提起公益诉讼的机关。1.公益诉讼的管辖法院一般为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对于海洋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则由特定的海事法院管辖。

  2.在申请公益诉讼时,起诉人需要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包括提供初步证据证明侵权行为及其对社会公共利益的危害性,并说明其诉讼请求的合理性。

  3.为了防止滥诉,人民法院还会对起诉人的起诉条件进行严格审查:

  (1)如果起诉人不具备起诉条件,或者其起诉属于行政管理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或者属于行政诉讼范畴,那么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

  (2)如果行政机关已经用尽了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执法措施来制裁违法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那么人民法院也不宜受理相关的民事公益诉讼。

【返回列表页】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1号新裕大厦25层A座     座机:020-8730 6299    手机:13631331686,13822188267
版权所有::Copyright @ 2011-202022 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魔贝技术    ICP备案编号: 粤ICP备180562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