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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被判罚款减刑是否还需要缴纳

文章来源:未知;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5-03-05 10:02; 浏览量:

一、如果被判罚款减刑是否还需要缴纳

  缴纳罚款一般在犯罪分子服刑之前,因此减刑也是要缴纳罚款的。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二、法律后果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二、申请减刑应准备的材料

  1.减刑或者假释建议书。

  2.终审法院裁判文书、执行通知书、历次减刑裁定书的复印件。

  3.罪犯确有悔改或者立功、重大立功表现的具体事实的书面证明材料。

  4.罪犯评审鉴定表、奖惩审批表等。

  5.其他根据案件审理需要应予移送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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