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可以通过交罚金来换取减刑_广州刑事律师_佛山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_减刑_缓刑_无罪_看守所会见

广州刑事律师_佛山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_减刑_缓刑_无罪_看守所会见

HOTLINE

13631331686,13822188267
法律常识

咨询热线:
13631331686,13822188267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1号新裕大厦25层A座
020-8730 6299
13631331686,13822188267
法律常识

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常识 >

是否可以通过交罚金来换取减刑

文章来源:未知;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5-03-05 10:01; 浏览量:

 一、是否可以通过交罚金来换取减刑

  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后,缴纳罚金执行判决一部分,据此不可以减刑,但拒缴罚金,法院则会强制执行。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同时,如果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等法定情形的,应当减刑。

  二、判无期后最多减刑多少年

  无期徒刑最多可以减刑到十三年。

  《刑法》第七十八条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1.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2.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3.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返回列表页】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1号新裕大厦25层A座     座机:020-8730 6299    手机:13631331686,13822188267
版权所有::Copyright @ 2011-202022 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魔贝技术    ICP备案编号: 粤ICP备180562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