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OTLINE
13631331686,13822188267咨询热线:
13631331686,13822188267
文章来源:未知;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5-02-20 09:47; 浏览量:
针对“检察院量刑和法院判的差距大吗”这一问题,实际上并不存在一个固定的“差距”数值来衡量。
1.量刑权力专属于人民法院,而检察院在办理认罪认罚案件时,可以依法提出量刑建议。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明确规定了法院在判决时一般应采纳检察院的量刑建议,但列举了五种例外情形,如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违背意愿认罪认罚等。
3.在这些情况下,法院可能不采纳检察院的量刑建议,或检察院需调整建议。
因此,检察院的量刑建议与法院的判决结果之间的“差距”,主要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被告人的认罪态度、量刑情节的复杂性以及法院对案件的审理判断。检察院对认罪认罚案件提出量刑建议时,需遵循一系列原则以确保量刑的公正性、合理性和科学性。这些原则包括:
1.宽严相济:根据犯罪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从重、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的情节,做到宽严相济,轻重有度。
2.依法建议:依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严格依照刑法、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提出量刑建议。
3.客观公正:全面收集、审查各类证据,依法听取各方意见,确保量刑建议的客观公正性。
4.罪责刑相适应:量刑建议既要体现认罪认罚从宽的政策,也要考虑罪行的轻重、应负的刑事责任和社会危险性,确保罚当其罪。
5.量刑均衡:对于事实、情节基本相同的案件,提出的量刑建议应保持基本均衡,避免量刑畸轻畸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