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罪并罚怎么样判_广州刑事律师_佛山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_减刑_缓刑_无罪_看守所会见

广州刑事律师_佛山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_减刑_缓刑_无罪_看守所会见

HOTLINE

13631331686,13822188267
法律常识

咨询热线:
13631331686,13822188267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1号新裕大厦25层A座
020-8730 6299
13631331686,13822188267
法律常识

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常识 >

数罪并罚怎么样判

文章来源:未知;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4-12-23 12:10; 浏览量:

数罪并罚就是你在同一次审理过程里因为干了好几个罪行被告了,最后还被判下来的惩罚。

法院给你下判决的时候,会看每个罪行的严重性、具体情况和你给社会带来的伤害,然后再决定怎么罚。

一般来说,重罪就得重罚,轻罪就得轻罚,但是加起来不能超过所有罪行的最高刑期。

如果你有自首或者立功之类的表现,或者有其他可以减刑的理由,法院也会考虑进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条

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

 
【返回列表页】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1号新裕大厦25层A座     座机:020-8730 6299    手机:13631331686,13822188267
版权所有::Copyright @ 2011-202022 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魔贝技术    ICP备案编号: 粤ICP备180562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