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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未知;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4-12-06 10:12; 浏览量:
视具体情形而定。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在死缓期间或者期满之后,有三种处理结果:
1、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2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2、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2年期满以后,减为25年有期徒刑。
3、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具体的执行方式是公安机关的看守所接到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后,在一个月内交付监狱收监,如果犯罪分子在二年的考验期内没有故意犯罪的,那么二年期满,监狱应该报请原审判的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将服刑的犯罪分子减为无期徒刑。
死缓是我国特有的一种刑罚制度,是死刑的另外一种执行方式,死刑是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如果人民法院在审判时认为犯罪分子应该判处死刑,但是可不必立刻执行的可以判处死缓。死缓当然是在监狱内执行,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当然是对社会危害极大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