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民事案件转为刑事案件的步骤有哪些_广州刑事律师_佛山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_减刑_缓刑_无罪_看守所会见

广州刑事律师_佛山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_减刑_缓刑_无罪_看守所会见

HOTLINE

13631331686,13822188267
法律常识

咨询热线:
13631331686,13822188267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1号新裕大厦25层A座
020-8730 6299
13631331686,13822188267
法律常识

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常识 >

将民事案件转为刑事案件的步骤有哪些

文章来源:未知;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4-10-22 10:30; 浏览量:

一、将民事案件转为刑事案件的步骤有哪些

  1.在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诉讼参与人因违反诉讼、执行程序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但这种刑事案件并不是民事案件的转化。

  2.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中,发现有犯罪行为的可以直接移送有关部门进行侦查。

  3.当事人可以向司法机关报案,属于刑事自诉范围内的,可以就刑事部分另行起诉。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二、刑事案件不能公开吗

  刑事案件一般都是要公开审判的。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

【返回列表页】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1号新裕大厦25层A座     座机:020-8730 6299    手机:13631331686,13822188267
版权所有::Copyright @ 2011-202022 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魔贝技术    ICP备案编号: 粤ICP备180562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