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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未知;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4-09-27 10:35; 浏览量:
有的。
我国民法典没有关于未成年犯罪的规定,主要规定在《刑法》之中,具体如下:
1、刑事责任年龄的划分
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注意:
(1)上述八种犯罪为具体犯罪行为而非具体罪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以外的行为,如果同时触犯了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应当依照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确定罪名,定罪处罚。
(2)对未成年人进行收容教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