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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辩护律师不能做的行为有哪些?

文章来源:未知;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4-01-29 11:32; 浏览量: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辩护律师不能做的行为有哪些?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辩护律师不能做的行为:(一)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二)不得威胁、引诱证人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

 

二、

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区别

  刑法属于实体法,刑事诉讼法属于程序法,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关系是实体法和程序法的关系。

  刑法,是指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即什么行为是犯罪,犯罪了要负什么责任,怎么量刑处罚的法律,是刑事犯罪的实质法。刑事诉讼法则是规定追诉犯罪的程序、追诉机关、审判机关的权力范围、当事人以及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以及相互的法律关系,是刑事程序法。刑事诉讼法规范涉及国家权力与个人权利的分配关系,直接关系到公民的自由、财产等各项权利的实现程度。

  刑法与刑事诉讼法都以惩罚犯罪、保护人权、维护社会秩序、限制国家公权为目的,刑法是在静态上对国家刑罚权的限制,而刑事诉讼法则是从动态的角度为国家实现刑罚权施加了一系列程序方面的限制,二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构成了刑事法的整体内容。

三、

刑事诉讼法是部门法吗?

  刑事诉讼法是部门法。

  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通常包括下列部门:宪法、行政法、民法、商法、经济法、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军事法。

  部门法是一个法学概念,在现实的法律制度中并不存在与之相对应的法规或法典;是构成法律体系的基本要素。部门法的内容具有相对独立性,但彼此间又不是截然可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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