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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合和数罪并罚有怎样的区别

文章来源:未知;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3-12-06 09:24; 浏览量:

一、

竞合和数罪并罚有怎样的区别

  竞合和数罪并罚有的区别是犯罪行为数量的不同,想象竞合犯是一个,数罪并罚是数个。

  想象的数罪,是基于一个罪过,实施一个犯罪行为,同时侵犯数个犯罪客体,触犯数个罪名的情况,适用于择一重罪处罚。数罪并罚应当遵守以下三个条件:

  1.必须一人犯有数罪。这是数罪并罚的前提条件,如果一个人的行为不构成数罪,就谈不上对数罪实行合并处罚。

  2.一个人所犯的数罪,必须是指在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或者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还有未经处理的漏罪,或者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过程中,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新罪。只有这三种情况下的数罪,才能实行数罪并罚。

  3.数罪并罚不是对犯罪分子数个罪简单地加重处罚,而是先对犯罪分子所犯的各罪分别定罪处罚,然后再根据数罪并罚原则,决定该犯罪分子应执行的刑罚

二、

数罪并罚原则属于什么原则

  数罪并罚的原则:

  1.合并原则;对于主刑和附加刑,我国刑法采用合并原则。

  2.限制加重原则;对所犯数罪,依最重犯罪的刑罚加重处罚。

  3.吸收原则。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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