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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官司律师费由谁付

文章来源:未知;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3-12-05 16:30; 浏览量:

人身损害官司律师费由委托人付。在我国,原则上,原被告双方的律师费,由委托人自己承担。其法理是,当事人聘请律师诉讼,是为了弥补自己在法律方面的欠缺,当然应该自己承担诉讼费。但也有几个特殊情况,如果原告胜诉,则其律师费由被告承担。

二、

人身损害起诉程序

  找法网提醒,人身损害起诉程序分为下列步骤:

  1.起诉状;以“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为案由起诉,起诉状要包含诉讼双方当事人的一些基本信息,诉讼的请求、诉讼的事实以及理由,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到法院立案;

  3.立案的时候案件被告的人数递交民事诉状,材料等副本;

  4.立案庭审查后,缴费;

  5.将缴费票据与材料交给法院立案庭,等通知;

  6.法院立案后排期开庭,并将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送达给被告,送达被告后,会通知开庭时间,或邮寄开庭传票;

  7.如果对方能够协商一致同意调解,法院可能约双方去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则发民事调解书;

  8.如果调解不成则开庭,开庭时还无法调解的,就会判决,最终发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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