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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诉法规定案件不立是怎样的规定

文章来源:未知;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3-11-03 11:41; 浏览量:

一、

刑诉法规定案件不立是怎样的规定

  刑诉法规定案件不立是如下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

刑事立案的程序

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是:

  1.立案,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2.侦查,侦查机关立案以后,开始进行侦查;

  3.起诉,对于依法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向人民法院起诉;

  4.审判,法庭进行审理,作出判决;

  5.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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