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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未知;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3-10-27 10:23; 浏览量:
刑事审判程序有:
1.第一审程序。这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审判管辖的规定,对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和自诉人自诉的案件进行初次审判的程序。
2.第二审程序。这是指人民法院对上诉、抗诉案件进行审判的程序。
3.特殊案件的复核程序。包括死刑复核程序以及人民法院根据刑法规定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案件的复核程序。
4.审判监督程序。这是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在发现确有错误时,进行重新审判的程序。根据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审判的案件,如果原来是第一审案件,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如果原来是第二审案件,则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
刑事案件原则上都需要公开审理,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未成年人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找法网提醒您,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
刑事诉讼上诉的方式是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直接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对判决不服,上诉期限是10日,对裁定不服,上诉期限是5日,从收到判决、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