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区分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
文章来源:广州刑事律师; 作者:鑫霆律师; 时间:2021-05-27 09:16; 浏览量:
一、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如双方未明确约定,在房产证上只有一个名字的,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夫妻双方的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如果该不动产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则视为夫妻双方按父母各自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后买房有哪些注意事项
1、签约双方亲自到场
购房过程比较复杂,与买卖合同、住房贷款申请、交易过户等有关,夫妻双方必须同时出席。除了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外,申请住房贷款办理户口手续时,双方都需要自己来。办理户口手续时,双方必须签字确认。但是,如果不能来的话,必须办理公证委托手续,明确说明有关事项。
2、准备好证件
夫妻共同买房需要提供的证件比较多,建议大家提前准备好。
3、主贷、次贷有讲究
夫妻共同还款时,在确定主贷款人、次贷款人时,一定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在确定主贷款人时,应当选择夫妻间收入较高较稳定者,同时注意年龄的限制,否则会影响到贷款期限。
4、所占份额合理分配
夫妻共同买房,财产所占份额各是多少,需提前确定,以免日后产生纠纷。如果是选择共同共有,则双方享有的权益相同;如果按份共有,则需要提前分割,并在房产证上载明。
民法典离婚财产分割有什么规定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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