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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是合同诈骗罪吗?

文章来源:广州刑事律师; 作者:黄律师; 时间:2020-05-29 14:36; 浏览量:

  冒用他人的名字签合同,第三人事前对行为人有授权或事后追认这份合同,则合同有效。如果该第三人对此毫不知情或者拒绝追认,则行为人属于冒用他人名字,则该合同对被冒用人不发生合同效力,那么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是合同诈骗罪吗?接下来广州刑事律师就来为大家解答。

  一、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是合同诈骗罪吗?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构成合同诈骗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是合同诈骗罪吗

  二、冒充他人签合同怎么办?

  1、冒用他人的名字签合同的,如果该第三人事前对行为人有授权或事后追认这份合同,合同有效。第三人对此毫不知情或者拒绝追认,由冒用人自行承担责任。

  2、冒充他人签合同,如果情节严重涉及刑法的,构成合同诈骗罪追究冒用人刑事责任。如果行为人冒充他人签合同骗取了数额较大的财物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能涉嫌构成合同诈骗罪,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以上就是广州刑事律师为大家解答的关于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是合同诈骗罪吗问题的相关法律知识内容了,综上所述呢,我们可以了解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构成合同诈骗罪。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广州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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