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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贿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如何认定?

文章来源:鑫霆律师;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1-10-15 15:42; 浏览量:

刑法》第三百九十三条 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贿取得的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依照本 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刑法》第三百九十条 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法律关于行贿罪是怎么认定?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和公职人员的职务行为的不可收买性。犯罪对象是公务人员个人。

  二、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

  1、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

  2、用钱财收买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

  3、违反国家规定,给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费、手续费;

  4、数额较大。

  三、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行为人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四、本罪在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贿人对于自己行贿行为的目的、性质都十分清楚,但为了谋取私利而仍然为之的故意行为。

  一、在被诉前主动交待,并有重大立功表现,不追究刑事责任;

  二、在被诉前主动交待,可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三、行贿在5000元以上,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四、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五、情节特别严重,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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