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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犯罪侦查有哪些程序

文章来源:鑫霆律师;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1-10-15 15:41; 浏览量:

  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大概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案件的受理

  2、初查和立案

  3、侦查

  4、审查逮捕。经过以上几个阶段侦查终结,最终决定是否移送起诉。

  二、职务犯罪侦查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关于职务、职权和职责的理解

  考量、认定职务犯罪时,行为人所实施行为与其本人在特定时期内的职权、职务、职责必须能相对应、吻合,以便可以根据行为人的职责、职权确定其行为性质及相关罪名。司法实践中,难点不只在于识别行为性质,更在于行为人职权、职务以及职责的有无,对渎职犯罪而言尤其如此。目前,是否受国家机关委托或者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从事公务、管理活动,抑或由国有控股、参股的公司、企业选举、任命或者聘用,在本公司、企业内部从事管理工作,成为是否属于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分水岭。

  2、对孳息、红利、拆借、干股和溢价的认识

  (1)溢价与股息、孳息、拆借、干股等是容易混淆、弄错的经济法律概念,需要正确把握和运用。

  (2)股息,是指按一定的比率对每股金额派发的息金。红利,是指股份公司按照规定股息比率分派利润后尚有盈余,再分派给各股东的税后利润。孳息指由原物所产生的收益。

  (3)孳息一般不应纳入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私分国有资产等犯罪对象范围以及渎职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范围。

  3、适用法律要考虑潜在考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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