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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忽职守罪立案标准是什么?玩忽职守罪最轻判几年?

文章来源:未知;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2-10-20 10:42; 浏览量:

  玩忽职守罪,指的是国家单位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认真履行、或不履行其工作职责,导致国家、人民利益或公共财产受到重大的损失。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以立案:

  1、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2人以上重伤;或导致1人重伤、3人以上轻伤,或造成5人以上轻伤的;

  2、导致10人以上出现严重中毒的情况;

  3、导致个人财产的直接经济损失达10万元以上的,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0万,但造成间接的经济损失达50万元以上的;

  4、导致法人、公共财产、或其他组织直接经济损失达20万元以上,或造成间接经济损失达100万以上,直接经济损失不满20万元;

  5、导致所在企业、或单位停业、停产6个月以上,或直接破产的;

  6、导致国家名誉受到严重损害,或造成严重恶劣的社会影响;

  7、其他导致他人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玩忽职守罪最轻判几年

  玩忽职守罪,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不正确履行或者放弃履行其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犯罪。

  构成玩忽职守罪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本罪的犯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即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军队、政党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2、本罪在主观方面是一种过失。

  3、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不履行、不正确履行或者放弃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4、只有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才能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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