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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弃罪的主体要件是什么,儿媳妇是遗弃罪主体吗

文章来源:鑫霆律师;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1-11-03 11:03; 浏览量:

 一、遗弃罪的主体要件是什么

    该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必须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而且具有抚养能力的人。只有具备这种条件的人,才可能成为该罪的主体。

    二、儿媳妇是遗弃罪主体吗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法律上的扶养义务是: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相教育的义务;养父母与养子女、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均与生父母与其子女之间的抚养、赡养义务相同,但是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其生父母应负担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者全部,直到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无力扶养的未成年弟、 妹,有扶养的义务。

    根据上述规定,法律并没有规定儿媳妇对于公婆的抚养义务,若其对公婆拒绝扶养的,不应认为是遗弃行为。但是,按照立法精神的要求,具有以下情形的,应认为负有抚养的权利义务关系:由法律上不负有抚养义务的人抚养成人的人,对抚养人应负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在长期生活中互相形成的道义上的抚养关系,如公婆与儿媳妇一同生活,在生活中互相帮助或公婆一直照顾儿媳妇,在年老之后无其他抚养人的,对于这种赡养扶助关系,应予确认和保护。所以,儿媳妇是否是遗弃罪主体要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具体分析确定,不能一概而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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